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通过及问询问题
时间:2021-06-23 08:28作者:综合来源:深交所网站浏览:次

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3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32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019年1月,发行人与申觉中、肖辉共同设立强瑞装备;2019年11月,发行人收购强瑞装备剩余57%股权,强瑞装备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申觉中、肖辉以转让强瑞装备股权取得的资金向发行人增资。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上述设立、收购和增资事项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行为,是否构成股份支付。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申报材料,近年来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持续下滑,2020年发行人来自第一大客户的收入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与第一大客户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申报材料,中国风能协会预测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2022年较上年下降45.45%。请发行人代表结合2020年底在手订单和2021年新增订单情况说明:(1)由于产业政策调整,是否存在客户延缓或取消现有订单及存货减值的风险;
(2)在下游行业新增装机容量下降的背景下,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扩建产能的合理性及消化产能的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对国有企业通过招投标以外的方式取得的订单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
(2)通过该等方式获取的订单是否存在被中止、变更或者被撤销的风险。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披露强瑞装备设立、收购和增资过程的背景、原因和商业逻辑。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与第一大客户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1)补充披露2021年以来新增订单情况;(2)进一步披露行业政策变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在“重大事项提示”章节进行风险提示。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