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通过及问询问题
时间:2021-06-23 08:01作者:综合来源:深交所网站浏览:次

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28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28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四)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2014-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1.91%,报告期内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市场规模、行业竞争格局、技术壁垒、新产品开发等因素,说明发行人业务是否具有成长性,高毛利率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其主要客户爱立信、诺基亚有超过50%的收入来自北美和欧洲,也有一定比例的收入来自印度。2019年,发行人在印度设立子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国际经贸摩擦、印度新冠疫情等因素是否会对发行人境外销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股东薛伟、朱红曾将大额分红款借予实际控制人张耀华及其配偶,薛伟与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且合计金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资金往来的合理性,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发行人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四)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主营业务集中于安徽省内。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市场竞争格局、自身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劣势,说明在安徽省外拓展业务的可行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2020年末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余额较大,账龄超过一年的占比较高,且其中对触及“三条红线”调控政策的房地产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余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结合各主要产品2014-2020年收入和毛利率变动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业务的成长性,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四)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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