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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通过及问询问题

时间:2021-03-19 20:19作者:综合来源:深交所网站浏览:
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1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16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与宝锋电子长期业务合作的情况下,仍通过经销商销售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2)发行人与宝锋电子的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6项专利涉及请求宣告无效审查,其中泉州力同拥有的“ZL200710077178.6一种集成对讲模块及基于该模块的对讲系统”发明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宣告无效的决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泉州力同发明专利在发行人主要产品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否属于核心专利,被宣告无效对发行人相关产品生产及客户订单获取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其他专利无效审查的进展情况,如被宣告无效,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的核心专利是否存在侵权情形。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发行人专利无效审查的进展情况;(2)发行人核心专利是否存在侵权情形,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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