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通过及问询问题
时间:2020-12-30 15:18作者:综合来源:深交所网站浏览:次

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6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61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德泰投资与第二大股东红粹投资分别持有发行人37.47%、34.29%的股份,持股比例较为接近,赵晓杰通过控股德泰投资被认定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德泰投资、红粹投资、赵晓杰、侯毅、张原、刘晓渔之间是否存在对表决权行使的约定或安排,是否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或共同控制关系;(2)保持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稳定性的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2019年12月销售收入增幅较大且占比较高。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产品的生产周期、合同签署与发货间隔时长、客户验收时长、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发行人12月收入增幅较大且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2)说明国奥科技、翔声激光在其自身尚未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情况下向发行人大量采购,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其采购习惯。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备用机及存货中备品备件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补充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并作特别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