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通过及问询问题
时间:2021-02-26 21:15作者:综合来源:证监会网站浏览:次

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22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22次发审委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LSG美国公司向发行人提起多项专利诉讼和“337调查”申请。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专利诉讼是否存在导致发行人承担巨额赔偿责任的风险,美国相关律师所对败诉情况下赔偿金的评估是否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2)相关专利诉讼和“337调查”对报告期所涉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客户订单获取的经营和财务影响,是否存在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3)发行人其他产品是否存在类似诉讼风险,发行人对此的应对措施,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内境外销售占比超过90%,主要销售区域为北美、欧洲和亚洲。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外销收入的真实性和趋势变化的合理性,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竞争环境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外销业务是否稳定、可持续;(2)结合报告期汇率波动对外销定价、汇兑损益、净利润的影响说明发行人开展外汇合约等业务的必要性,相关内控机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能够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报告期外汇合约等业务是否存在发生重大亏损的情形;(3)结合新冠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说明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的合理性和谨慎性,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客户集中度超过50%且均来自境外,各期收入波动较大且变化趋势不一致,且发行人主要通过ODM代工模式开展经营。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且主要集中在境外的情况是否符合行业特点;(2)结合下游行业市场竞争情况及主要客户业务整合情况,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合作协议及收入变化,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业务关系的稳定性、可持续性,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3)结合报告期内ODM模式下主要客户的销售规模,说明发行人是否对主要客户构成重大依赖,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开拓市场的能力。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