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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通过及问询问题

时间:2021-01-22 21:11作者:综合来源:证监会网站浏览:
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1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11次发审委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浙江明泰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汽车销量放缓。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乘用车市场产销量同比下滑现状及未来新能源车市场发展趋势,以及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说明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2)说明主要客户的行业地位,与发行人的合作历史、业务稳定性和持续性,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3)说明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发行人在主要客户供应商中的地位,报告期对其供货份额,与竞争对手相比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存在替代风险;(4)说明经营环境是否存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终端整车厂商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请保荐人代表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综合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对照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说明公司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说明公司高毛利率是否具备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日泰上海原系日泰紧固件与汇豪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后因发行人收购股权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金明等人投资汇豪集团的资金来源,汇豪集团投资日泰上海的境外借款的具体来源;(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金明等人在境外设立香港天虹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外汇登记的原因及合理性,香港天虹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外汇登记是否可以替代汇豪集团的外汇登记或补登记;(3)日泰上海设立、股权转让,向外资股东现金分红及派息等行为的外汇出入境是否违反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于2017年12月完成对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的日泰销售的收购。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有关日泰销售的会计处理;(2)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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