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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及问询问题

时间:2021-01-02 19:28作者:综合来源:证监会网站浏览:
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18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83次发审委会议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
1、发行人主要产品为智能卡,报告期内毛利率逐年下降。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智能卡行业的发展环境和前景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因素,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2)报告期内智能卡毛利率产生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持续下滑可能性,发行人釆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3)智能卡前五大客户是否稳定,新客户开发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4)2020年以来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的不利因素是否已消除。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智能终端和软件及服务收入大幅增长,占营业利润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智能终端和软件及服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与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结合软件及服务收入的具体内容,说明相关业务的获得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和稳定性;(3)说明报告期各期软件及服务项目的成本归集方法及情况,毛利率存在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各报告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应收账款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2)说明报告期各期末1年以上及逾期应收账款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形成该等应收账款的原因及回款情况,是否与同类产品或业务的平均回款周期一致;(3)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分布与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存在搭建与拆除红筹架构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楚天龙实业、香港恒晖转让发行人股权给香港东方一马的原因,一年内两次转让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香港东方一马受让上述股权的资金来源,相关出资是否存在违反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以及郑州翔虹湾从香港东方一马受让发行人100%股权的资金来源情况;(3)红筹架构及股权构成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红筹架构在搭建和拆除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境内外的相关法律,是否存在潜在诉讼风险,红筹架构搭建和拆除过程中的税费是否已依法缴纳。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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