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 登录 | 注册 | 行情频道 | RSS订阅

中华金融网(中国金融门户)

当前位置 >> 主页 > 金融 > 银行 >

抚顺银行被罚30万:信贷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

2020-01-03 12:10www.chnfi.com来源:新浪网作者:综合浏览: 字号:T | T


新浪财经讯 1月2日消息,抚顺银保监分局近日公布关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贷款三查工作不尽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导致信贷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

抚顺银保监分局决定对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赵欣洪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免责声明】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金融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金融网”和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金融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侵权本网会及时通知用户删除或强制删除相关信息。 3、金融网为用户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用户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与金融网无关。4、金融网友情提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诚聘精英 | 征稿启事 | 合作伙伴 | 广告服务 | RSS 栏目
版权所有©中华金融网 www.chnfi.com

本网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做为投资依据,据此入市,风险自担!